1月12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75号提案答复的函》,在答复函中明确了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一是做好产业政策引导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引导企业对标行业规范开展创新研发和智能升级,并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省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滁州市光伏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智能升级等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安徽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滁州市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依法保障新能源产业用地。
三是落实光伏项目用地保障。严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生态保护红线补划调整工作中,提前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重大项目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调出,对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实难以避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具不可避让的论证意见,并采取相关修复措施,助推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的要求,分类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光伏产业项目,所需计划指标在省政府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光伏产业项目用地,指导各地要优先使用存量土地,确需使用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的,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保障用地需求。
四是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按照《安徽高校服务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围绕服务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工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协同创新项目建设,强化复合型和应用型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合作开设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应用型人才“订单班”。支持安徽科技学院、滁州学院等高校聚焦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高校主动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新能源与人工智能、信息科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推进新工科建设,支持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建设和提升改造。“十四五”期间,拟增设、改造升级新能源相关学科专业点分别达21、24个,培养近4万余人。
五是推动产融合作加速发展。围绕滁州市光伏产业这一主导产业,与凤阳县、定远县等开展分层级产业链对接,引导市、县与头部企业签订协议,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促进凤阳县、定远县等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继续加大金融支持,设立产业子基金等,引导滁州市光伏产业的发展。
六是支持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继续组织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支持滁州组织项目参与配置,适度超前布局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滁州以经济开发区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重点,鼓励全市各县因地制宜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国家要求优化完善能耗管理政策,积极支持光伏等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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