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相关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省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向相关部门印发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出“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全省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
在新能源方面,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全力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到2023年广东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达到74GW以上。
在清洁电力方面,积极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持续提升西电东送的能力,加快建设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等省外输电通道,积极推动后续的西北、西南等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及送粤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持续推进西电东送计划放开,推动西电与广东电力市场有效衔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到2030年,西电东送通道最大送电能力达到5500万千瓦。
在其他方面推动工业重点行业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绿色运营管理、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编制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设计标准,在广州、深圳等地区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在政策上建立碳排放检测体系,健全法规法章标准,全面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并完善投资金融政策、财税价格信用政策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