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1.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
2.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3.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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